商標注冊和續展的時間對比
商標續展是通過申請使已注冊的商標繼續有效,法律規定的續展申請程序簡單,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而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大概6個月左右就能下發續展注冊證書。且在商標續展期間,還沒有被注銷之前,商標都還享有專用權,受相關商標法保護。
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而重新申請商標注冊,等同于新申請,至少需要一年的時間。商標續展的程序相對簡單,比起重新注冊在申請的過程中節省了很長時間。
所以,如果商標即將到期,建議客戶做一下商標續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