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個人和公司有什么區別
一、個人商標轉讓給公司的兩種情況:
1、商標是在你個人名義下,能夠處理商標轉讓,也能夠不處理轉讓,由商標權利人和公司之前簽定一份容許協議,由商標權利人將該商標容許給公司運用即可。
2、商標是在你單個執照的組織名義下,單個執照也現已刊出,能夠處理商標轉讓。
二、個人商標轉讓給公司的注意事項:
1、《商標法實施法則》第二十五條規矩: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許類似產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應當一起轉讓;未一起轉讓時,由國家商標局告訴其期限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扔掉轉讓注冊商標的懇求。
2、個人商標轉讓給公司,由于商標懇求書需求簽字,商標轉讓懇求書和托付書上的簽字有必要跟當時懇求時的簽字一起,如果不一起該轉讓會不予以核準,半途商標局會讓受讓方供應兩邊經公證的公證書,如果供應不了,該轉讓視為扔掉,不予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