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無效宣告了怎么辦
商標被無效宣告了怎么辦?
如果是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商標局會書面通知權利人。權利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會在規定時限做出決定,并再次書面通知當事人。
此外,權利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也會收到申請后,在相應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因此權利人在收到通知后應盡快與代理機構進行聯系,商討答辯對策并盡早提出答辯。
同樣的,若權利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同時由人民法院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