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喬丹終審敗訴,商標將被撤銷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對于此前爭議頗大的美國AIRJORDAN品牌狀告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做出裁決。
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
喬丹體育公司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圖形”商標被撤。
日早些時候,最高人民法院對美國AIR JORDAN品牌狀告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做出裁決,裁決認定一審、二審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應予撤銷。喬丹體育公司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的6020578號“喬丹 圖形”商標被撤,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也就是說,美國喬丹只是贏了一個案件,后續的官司還有得打。
同時,美國喬丹起訴的話還有個五年的時間限制,因為根據《商標法》規定,對注冊商標提起無效宣告申請的時限為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時間限制。
喬丹又要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