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無效宣告程序是怎么樣的
一、準備無效宣告申請書件
無效宣告申請所需書件最好根據以下順序擺放裝訂好:(一式兩份)
1.《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首頁);
2.評審材料目錄;
3.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正文);
4.爭議初步審定公告頁和注冊公告頁復印件;
5.商標代理委托書(若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需簽章的委托書);
6.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7.證據目錄及證據材料。
二、提交無效宣告申請書件至商評委
申請人或代理人將無效宣告申請相關書件提交至商評委,并繳納商標評審費750元/類別。
三、商評委受理并審查
經過形式審查后,商評委會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無效宣告申請發出受理通知書,并通知無效宣告被申請人答辯。無效宣告過程中存在證據交換程序,當事人雙方查看對方的理由和證據。
四、商評委作出裁決
商評委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并查看相關證據后,將做出維持注冊商標或宣告無效的裁決。當事人若是對商評委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的30日之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