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退出著名商標評選 著名商標該由市場決定
過去由政府機構給企業評選著名商標后,政府間接為企業背書,后續如果企業一旦出現問題,有損政府形象。三聚氰胺就是最典型的案例。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從多方面明確了2019年市場監管的工作任務。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局長張茅在解讀會議精神時表示:政府給企業背書,然后企業一旦出現問題,不負主體責任,政府來負責任。三聚氰胺就是最典型的案例。所以,現在我們已經要求取消所有的著名商標、知名品牌的評比。在政府的企業信用公示系統上只有黑榜,只要違規了,處處受限。企業做得好,消費者的口碑就是你最好的紅榜。
商標是否“著名”,該由市場還是政府決定,是一個典型的“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的問題。
規范馳名商標、暫停著名和知名商標認定,這項決定,是國家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發揮企業作為商標品牌建設的主體作用,使市場和消費者成為品牌價值的最終裁判者,改革政府評選認定的傳統方式。
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感覺到哪個產品好,哪個品牌值得依賴,長期也會形成公眾認知。只有消費者認知度高的品牌,才是好的品牌,不一定要經過政府機構的評比。消費者用了好,就會主動宣傳,傳播。用了不好,也會傳播給周圍的讓,讓別人也少用。所以,真正的著名品牌還是消費者說了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