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證補辦,如何重新領取商標注冊證?
一、《商標注冊證》遺失的,如補證申請書件齊備并符合規定,經審查核準后,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證明,發出《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
《商標注冊證》破損的,申請人在提交補發申請時應將《商標注冊證》交回商標局,如補證申請書件齊備并符合規定,經審查核準后,商標局發出《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
二、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收到商標局的《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后,應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
因各種原因沒有收到《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的,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時應提交以下書件:商標注冊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
領證單位介紹信;
領證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三、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希望以上的解答對你能夠有所幫助,下次注意不要再將商標注冊證遺失了,**起來很麻煩并且在證件丟失期間,也不利于維護你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