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注冊續展相關介紹
(一)商標注冊的有效期
1.1989年11月17日前的商標注冊和續展注冊有效期均為20;但1989年11月16日后的商標續展,其有效期為10年;
2.自商標修改法令生效后即1989年11月16日以后核準的商標注冊,注冊有效期改為10年,自注冊之日起算。每次續展的有效期亦為10年。
(二)續展提交的期限
提交續展的時間為注冊期滿前半年至注冊期滿后3個月內,注冊期滿后的3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需支付罰金。
(三)續展的申請文件
1.經商標注冊人簽署及宣誓的申請書。如果注冊商標在續展時沒在注冊所核定的所有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申請書應只涉及續展時使用的商品項目,所有未使用項目應從注冊中刪除;
2.表示正在美國使用的注冊商標用在商品上的實用標簽。不需要銷售發票的副本;
3.美國商標續展申請的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