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后,商標有效期如何計算?
?商標轉讓后,其有效期計算方式如下?: ?
商標轉讓后的有效期?:商標轉讓后的有效期為原商標剩余的有效期。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因此,商標轉讓后,其有效期限仍然是原商標剩余的有效期?。 ?
商標續展手續?:
如果受讓人希望繼續使用商標,必須在商標有效期屆滿前的六個月內向商標局申請續展。如果在這六個月內未能提出申請,還可以享有六個月的寬展期。但如果寬展期屆滿后仍未提出續展申請,則該注冊商標將被注銷?。 ?
商標轉讓流程和生效時間?:
商標轉讓需要轉讓人和受讓人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經核準后,會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相關法律條文?:《商標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二條對商標的有效期和轉讓流程有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