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需要經過以下手續
商標轉讓需要經過以下手續:
核實轉讓方商標信息:在簽訂轉讓合同之前,受讓方應該查詢該商標是否存在問題,比如商標是否被撤銷或注銷等。
雙發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在正式的商標轉讓之前,商標受讓人和商標轉讓人應該共同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合同中需要注明轉讓商標的詳細信息以及轉讓商標的費用,以及合同生效日期,并且需要雙方簽字蓋章。
商標轉讓材料的提交:雙方完成商標轉讓合同之后,商標受讓人和商標轉讓人需要向商標局提交申請轉讓商標信息及證明文件、商標轉讓申請書、商標受讓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等待商標局回復:商標局在收到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的申請后,會在6-8月內對雙方下發核準商標轉讓證明,證明標明的日期就是商標轉讓生效日期。
在辦理商標轉讓的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確認商標的剩余使用年限:商標是有有效期的,到期之后需要進行商標續展才能繼續使用。受讓人需要在轉讓前查詢轉讓商標的剩余使用年限,對于處于續展期或寬展期的商標,要讓轉讓人盡快辦理續展手續。
注意商標的許可情況:對于被許可使用的商標,受讓人需要了解該商標的許可使用情況,以免在轉讓后出現糾紛。
確認商標是否被質押:對于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標及辦理了質押登記的商標,在查封期和質押期內,未經人民法院和質權人同意,是不得轉讓的。
按照規定進行商標轉讓申請的提交和公告:在完成商標轉讓后,雙方需要向商標局提交申請,并按照規定進行公告。公告期間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且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商標局會發放轉讓注冊商標證書,證書上的日期就是轉讓日期。
總之,在進行商標轉讓的過程中,雙方當事人需要認真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流程,確保轉讓的順利進行。同時需要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出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