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舉措
(一)簡化申請手續
根據《工商總局關于大力推進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的意見》,2017年11月,商標局發布《關于簡化地理標志商標申請材料、便利申請人的通知》,從地理標志商品客觀存在的證明、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范圍、申請人檢測監督能力證明以及地理標志商標變更轉讓申請等方面實施便利申請人的措施。
《通知》發布后,中國政府網等網站予以轉載,商標局、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代理機構的有關人士從不同角度進行解讀,社會反響良好。
(二)優化規范流程
1.實施分類專業審查制度。按地理標志商品分類進行審查,便于把握同一商品上不同地理標志特定品質的審查標準。
2.內部統一地理標志審查決定的簽報格式。地理標志注冊審查實行審查員審查—處長審核—分管局領導審簽的三級審查制度,并且對審查決定的簽報格式進行統一。
3.聽取行業專家意見,提升審查專業化水平。加強與行業協會溝通交流,針對部分地理標志注冊申請中的特定品質的審查,主動走訪行業協會聽取專家意見,提升審查質量。
4.規范審查流程。堅持處務會集體討論研究疑難案例制度,必要時提交至商標局審查業務會議議定。
(三)完善審查標準
1.走訪農業部、國家標準委,完善含“硒”字的地理標志的審查標準,防止市場炒作“硒”概念,避免消費者被誤導。
2.結合司法確權判例,完善地理標志商標近似判斷標準。
3.走訪立法和司法機關,研究含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的集體、證明商標的審查標準。
(四)開通綠色通道
對地理標志和集體、證明商標注冊申請實行單獨排隊、優先審查制度。對確有需要的,經批準可啟用綠色通道加快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