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證明商標 證明商標怎么申請
什么是證明商標
《商標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2.證明商標的特點
(1)開放性。證明商標應當由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注冊,由注冊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只要達到證明商標所證明項目條件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均可申請使用。
(2)主體資格的限定性。
(3)申請使用的自愿性。
(4)證明項目的范圍包括商品或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
3.證明商標的申請手續
申請材料:
商標注冊申請書;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公章);說明申請人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申請人具有監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意義或目的,該證明商標證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質,使用該商標的條件,使用證明商標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注冊人對使用該證明商標商品的檢驗監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