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商標轉讓公證
在現在的商標轉讓實務中,商標局已不強制要求提交轉讓公證書。當審查員在審核轉讓時認為轉讓方的簽字或者公章與申請時不符或存在疑點的其他情況,會下發補正通知書,要求遞交公證書。
是否辦理商標轉讓的公證完全由轉讓人和受讓人自己決定,相關行政機關和法律都沒有強制規定,但還是建議辦理商標轉讓時進行公證。進行公證的目的是保證被轉讓商標的真實性和轉讓合同的有效性,冒充商標注冊人而將商標進行轉讓的現象也存在于社會之中,作為購買注冊商標的受讓人,還是謹慎些好。
這里世標網小編建議您商標轉讓最好是去公證處做商標轉讓聲明書的公證,特別是因商標買賣而做的轉讓公證,公證可以證明轉讓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主體資格合格,有利于保障商標買方的合法權益,增強雙方的信任程度。
公證是為了降低轉讓的法律風險,規范轉讓行為。商標法明確指出,轉讓的注冊商標必須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沒有備案的轉讓視為無效轉讓。而對于商標轉讓的公證,商標法卻沒有做出規定,商標局的相關文件也沒有對此提出要求。
通過商標轉讓公證,可以促進公證當事人在轉讓商標時的誠實信用,防止欺詐、防止虛假轉讓的發生,盡可能避免損失,以保護雙方合法權益,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